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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到坳仔镇举办送法下乡、接访活动

  • 来源:怀集县人民法院
  • 发布时间:2014-11-11

为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法官走出法院,深入基层直面群众,让法官更好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解决人民群众生活、生产中急需的司法需求,宣传法律,利用释法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解决纠纷,依法保护权益。11月7日上午,我院2014年度巡回送法下乡、接访活动坳仔站在沥沥细雨中的坳仔镇墟镇开展,院党委组织了院领导党组成员、副院长罗剑、何莉珍、伍敏,党委副书记伍尚程以及6名资深法官等共16人参加了这次送法下乡活动。

“法院领导,我们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被其他经济合作社的村民非法占用,并通过非法手段取得了土地使用证,我们该怎么办?如果有关部门不妥善处理,我们的社员忍不下这口气,可能引发械斗啊!”摊位展开刚不久,坳仔镇坳仔村第十五经济合作社的8名村民来到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莉珍的咨询台前,将一摞材料摆在台面,咨询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何莉珍详细了解过案情后,耐心答复有关法律规定涉及土地确权问题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应到政府、国土部门请求解决。何莉珍表示,她会尽力与有关部门沟通反映,努力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矛盾,并嘱咐村民要理性维权,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以免引发新的矛盾。在另一咨询台,党组成员、副院长罗剑接受了坳仔镇美南村的群众郑大捷反映莫湖电站大坝建设导致水位抬高造成其在电站上游的工厂排水受阻,产品损失价值30多万元问题。罗剑从法律角度进行了分析,并建议其通过向政府申请救灾救助方式挽回部分损失。

此次活动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受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主要围绕农村常见的土地流转、交通肇事、毒品危害、执行程序等方面展开宣传,同时反映了人民法院干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精神风貌,使广大群众全面认识了解法院在推进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司法保障作用,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引导群众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这次活动,促进了我院法官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形成求真务实和着力解决群众利益问题的作风以及全体党员干警增强宗旨意识、增进群众感情、端正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提升群众工作能力、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司法形象。

举办活动当天恰逢坳仔镇墟日,赶集的人民群众络绎不绝。据统计,此次活动共接待人民群众来访83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多份,收集群众反映问题及建议3条,接受法律问题咨询24个,其中涉诉咨询4宗,非诉咨询5宗,解答法律疑难问题28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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