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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到甘洒镇罗密小学举办“法治肇庆美,送法到校园”公益普法赠书活动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6-12-12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工作,普及青少年法律常识及安全自救知识,切实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根据肇庆市普法办、文明办、关工委和怀集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要求,12月8日下午,我院到怀集县甘洒镇罗密小学举办“法治肇庆美,送法进校园”公益普法赠书活动。院领导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罗剑带领工会主席、立案庭庭长梁雁飞,研究室主任梁兆周,行政装备科科长陈永暖,凤岗人民法庭庭长蔡文彬参加活动。甘洒镇人大主席陈多锋、司法所所长莫伟群、甘洒中心小学校副校长梁海军、罗密村委会主任黄学畔等领导应邀出席活动。

我院这次活动送去的法制教育书籍共450套,分别有《青春密码:中小学生预防犯罪教育手册》、《关爱生命:中小学生防灾减灾应急手册》、《防暴反邪:中小学生反恐防暴反邪手册》。该书籍主要引导中小学生如何预防犯罪、如何应对犯罪行为以及如何应对自然灾害、应对恐怖暴力等方面的知识。

在赠书活动仪式上,罗剑副院长代表我院向罗密小学校长邓仲元赠送了书籍。研究室主任梁兆周在讲话中指出,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青少年团伙犯罪和有组织的犯罪增多,暴力化程度加剧,犯罪年龄也向低龄化发展,这些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根据怀集法院的司法数据统计,2012年以来,怀集法院判处未成年罪犯184人,其中适用非监禁刑74人。近年来,我院积极开展了各种类型的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宣传,取得了一定成果,如今年1—11月怀集法院判处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5件28人,比去年同期减少了20%。但是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仍然是有发生。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学法、不懂法,法制观念淡薄就是一个重要原因。另一方面,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和破坏青少年成长环境的违法犯罪也呈增长趋势,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是弱势群体,他们往往容易成为犯罪分子侵害的对象,需要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这次赠书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在校学生自我防护能力。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法制教育,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灵魂工程。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加强开展法制教育宣传,用最真实的案例、最通俗的语言给学生以警醒,提高学生的法律维权意识和预防犯罪意识,给学生创造一个课堂外的法制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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